(资料图)
1、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,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,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。
2、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,依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北极医疗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浙ICP备2022016517号-19 联系邮箱:514 676 113@qq.com